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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版 | 童車、玩具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修訂
日期:2023-02-06 09:35
近日,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對CQC-C2201-2020 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童車類產品》和CQC-C2202-2020 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玩具》進行了修訂,自2023年1月16日起,申請人需按照修訂后的實施細則申請認證。詳情如下:
各相關單位:
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近期對CQC-C2201-2020 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童車類產品》和CQC-C2202-2020 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玩具》進行了修訂,主要修訂內容如下:
一、玩具
——刪除原1術語和定義,變更為1范圍;
——將原2生產企業分類管理要求變更為附件1;
——4.1.4 修改乘騎車輛玩具單元劃分原則;
——刪除原4.2認證模式的選擇;
——刪除原5.4不同認證委托人/制造商/生產廠認證單元劃分原則;
——5.2 修改認證申請所需的資料;
——刪除原7.1.5少量單批次產品抽樣要求;
——9.1修改獲證后監督的頻次和方式;
——9.2 修改監督抽樣檢測的要求;
——10.1增加工廠搬遷的要求;
——將原12獲證后關鍵原材料的控制變更為附件5;
——刪除原附件4利用生產企業資源實施檢測的要求及其他認證結果的利用;
——附件4 修改關鍵原/輔材料、關鍵件定期確認檢驗控制要求;
——編輯性修改。
二、童車類產品
——刪除原1術語和定義,變更為范圍;
——將原2生產企業分類管理要求變更為附件1;
——刪除原4.2認證模式的選擇;
——4.1 修改嬰兒學步車單元劃分原則;
——5.2 修改認證申請所需的資料;
——刪除原5.4不同認證委托人/制造商/生產廠認證單元劃分原則;
——刪除原7.1.5少量單批次產品抽樣要求;
——9.2 修改監督抽樣檢測的要求;
——10修改獲證后監督內容;
——11.1增加工廠搬遷的要求;
——將原12獲證后關鍵原材料的控制變更為附件5;
——刪除原14對生產企業檢測資源的利用;
——附件4 修改關鍵原/輔材料、關鍵件定期確認檢驗控制要求;
——編輯性修改。
三、實施要求
本次細則修訂不涉及證書換版。自2023年1月16日起,申請人需按照修訂后的實施細則申請認證。
附件1:[CQC-C2201-2020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童車類產品]
附件2:[CQC-C2202-2020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玩具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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